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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对妊娠的影响有多大?
来源:不详2011-11-30收藏投稿

  初产妇妊娠高血压或先兆子痫的发生率近30%。

  先兆子痫病例可无任何征兆,血压升至危险高值,先兆子痫可进展为子痫,危及母婴生命。先兆子痫是孕产妇死亡的首位原因,初产妇的发生率为5%,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妇女再次妊娠时发生该病症的比率达1%至2%。在这项研究中,苏格兰阿伯丁大学的研究人员对1951年至1970年间阿伯丁地区3593名妇女初次分娩的健康调查表、医院病历和医学检查结果进行了回顾分析,此时这些妇女的平均年龄已在60岁以上。

  研究发现,妊娠高血压或先兆子痫的妇女在以后的岁月中患高血压的危险会增加,甚至一直到50年后其因高血压相关疾患而住院的概率仍很高,有先兆子痫病史的妇女中风的危险是妊娠期血压正常妇女的4倍。

  研究人员指出,医生应认识到有妊娠高血压病史的妇女在以后的岁月中患心血管疾病的危险会增加。高血压是一种可治疗的疾病,对于妊娠高血压妇女应视为高危人群,对高血压做到及早发现和治疗,从而降低中风和心脏疾病的发生率。

  不良后果:

  1、使孕妈妈发生肺水肿而发生呼吸困难,一般在产后出现。

  2、由于血压升高而引起脑出血,而且血压越高,出血几率越大,是妊高症常见的死亡原因之一。

  3、孕妈妈因肾脏功能受损而出现少尿,严重者发展为急性肾功能衰竭。

  4、孕妈妈过去本无心脏,现可在心脏部位出现异常心音。

  5、因抽搐咬伤唇舌,或因昏迷坠地摔伤,还可能因昏迷时喉部的分泌物被吸入肺部而引起吸入性。全身肌  肉抽搐时,可引起子宫收缩而发生早产。

  6、孕妈妈患上妊高症,会使胎盘功能恶化,胎宝宝因此发育不良。

  7、轻者发生宫内窘迫,重者致胎宝宝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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